開放性關節創傷的處理原則實際上與開放性骨折的處理原則是基本相同的,治療上主要是要防止關節出現感染以及盡可能的恢復關節的功能。如果關節創傷傷口較小,關節軟骨和骨骼無損傷,這時可以無需切開關節囊,直接在進行清創之后縫合傷口。如果關節創傷,軟組織損傷較廣泛,關節軟骨和骨骼出現破壞,且傷口內有異物,應該切開關節囊來進行充分的清洗,徹底清創。如果關節腔內有大骨片,應進行復位和固定,關節囊和韌帶必須要保留,然后留置引流管24小時之后再拔除。
如果開放性關節創傷所導致的軟組織損傷廣泛,韌帶出現斷裂且關節軟骨、骨骼嚴重損傷則需要在徹底清創之后敞開傷口,并用無菌敷料進行濕敷,在3~5天之后再進行延期縫合,如果不能直接縫合的,需進行皮瓣轉移來修復創面。如果關節損傷破壞嚴重,關節功能無恢復可能的,可以進行一期的關節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