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況下,對于女性首發兒童精神分裂癥選用一種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藥物治療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每周加量一到兩次,每次不超過增量前藥物計量的50%。一般的情況下使用四到六周,基本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
癥狀得到控制一定要繼續鞏固治療六到十二個月,治療方案可以維持到急性期,治療的劑量或者稍作調整,進入恢復期至維持治療的時候可以自行減量同時又做到監測,防止復發。
為了預防復發,維持治療一般在一到兩年以上,一種藥物如果使用四到六周無效,那么可以考慮換藥。常用的藥物有以下, 喹硫平,阿立哌唑等,當然也可以使用一些典型的抗壓藥物,如氯丙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