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精神分裂癥的治療,一旦確定精神分裂癥,第一個就是根據它的臨床癥狀選擇一種非典型的抗精神藥物,像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阿利哌唑等等;也可以選擇典型的抗精神藥物像氯丙嗪,奮乃靜,舒必利,佛哌啶醇等等。但總體的原則就是單一用藥,治療質量足量足療程,不少于六到八周,然后進行療效評估是否選擇更藥物。
如果經過治療不滿意,可以兩種藥物聯合運用,以化學結構不同藥理作用不相同啊比較適合,再就是我們在應用藥物的時候,要從小劑量逐漸增加到它的維持劑量,藥物滴定的速度要根據藥性或者是患者的一些不良反應來進行評估,要積極認真的評價療效,調整治療方案,認真地觀察評定藥物不良反應,并做積極的有效的處理。
同時我們要注意,和女性的月經周期、更年期、妊娠期、哺乳期相關的或者是家族史相關的用藥的一些既往史等等,要特別的注意做一些及時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