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服藥是治療精神疾病和抗復發的主要措施,多數病人需要服用2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抗精神病藥物,在長期服藥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遵從醫囑:患者在服藥的過程中必須遵從醫囑,定時定量服用,不能隨意停藥,家屬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應掌握根據患者病情適當調整藥物劑量的技能。如病人出現發熱、腹瀉、嗜睡等情況就應及時減藥;而當夜間睡眠不佳或出現些精神癥狀時,則應及時減量,但要注意適量,不能驟增驟減最后在病情平穩后,緩慢恢復到原來劑量。
(2)不能隨意停藥及更換藥物部分病人及家屬,看到病情有明顯好轉,而患者服藥又會造成一些副反應,或擔心服藥影響大腦,往往自行停藥其實這種做法對患者的治療及康復非常不利,嚴重時可導致疾病的復發因為很多精神病慧者的癥狀消失只是暫時的,而不經醫生同意就自行更換藥物則風險更大。
(3)出現副反應是難免的,不能因此而忌醫:由于各類抗精神病藥物作用廣泛,它不僅對人的精神活動有影響,而且還對植物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內分泌等許多方面都有影響,因此出現一系列副反應是難免的如果反應較輕,僅僅是四肢細小顫抖、口干、視物模糊、坐立不安,則不影響治療,如果出現嚴重的副反應,如肢體強直、震顫、斜頸、雙眼上吊、吞咽困難,出現高熱、皮膚及鞏膜黃染,就應及時送醫院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