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藥物應用的原則包括以下幾種:
一,必須要了解基礎性心臟病,要注重對基礎性心臟病的治療,以及病因和誘因的糾正,大部分情況,如果治療了基礎疾病,解除了誘因,心律失常就能自動糾正。
二,要注意掌握各種抗心律失常藥物的適應癥和禁忌癥,并不是所有的心律失常,都需要應用抗心律失常的藥物,只有能引起明顯的癥狀,或者是發生血流動力學障礙的時候,才需要針對性的應用藥物治療。大部分沒有癥狀的,也沒有明顯危險的,一般不需要應用藥物治療,像是偶爾發生的早搏,或者是竇性心律不齊,一般不需要特殊的抗心律失常藥物應用。
三,一定要注意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尤其是有一些藥物容易對心功能有影響,還容易導致惡性心律失常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