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抗結核治療主要是以早期、聯合、規律、適量、全程的原則,通常以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抗結核藥物,按照強化期和鞏固期治療方案,以6-9個月的療程抗癆治療。對于粟粒性肺結核、耐藥的肺結核、復發的肺結核患者可視具體情況加用二線藥物以更長的時間,通常在1年以上的抗癆治療。
抗結核治療通常以晨起空腹服用以增加其血藥濃度的作用,再過半小時至1個小時再進食,部分患者因服藥引起的胃腸反應明顯而出現惡心、嘔吐、腹部悶脹痛不適時可以飯后服用,以減少抗結核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作用。
肺結核的抗結核治療主要是以早期、聯合、規律、適量、全程的原則,通常以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抗結核藥物,按照強化期和鞏固期治療方案,以6-9個月的療程抗癆治療。對于粟粒性肺結核、耐藥的肺結核、復發的肺結核患者可視具體情況加用二線藥物以更長的時間,通常在1年以上的抗癆治療。
抗結核治療通常以晨起空腹服用以增加其血藥濃度的作用,再過半小時至1個小時再進食,部分患者因服藥引起的胃腸反應明顯而出現惡心、嘔吐、腹部悶脹痛不適時可以飯后服用,以減少抗結核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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