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很多孕婦在產檢的時候,經常詢問胎心監護什么時候開始做。胎心監護是指在孕晚期通過連續性的監測胎兒的心率,并且描記和記錄,來判斷胎兒在宮內情況的一個重要的檢測手段。
目前,臨床工作一般是認為胎心監護在28到30周左右才開始做。為什么不在這之前做呢,因為28周之前胎心的節律性不強,而且胎兒的存活率比較低,這個時間段如果做胎心監護的話,意義不大。進入28周以后,由于胎心變得有規律性,而且在這個時間以后如果碰到緊急情況,做剖腹產的話,胎兒一般是可以存活的。所以,一般是在28周到30周左右才開始做胎心監測。
當然這是最早的時間,對于絕大部分的普通的孕婦來說,沒有必要把胎心監護做得這么早,正常情況下懷孕34到36周以后再做胎心監測就可以。在此之前,主要是靠胎動來監測胎心。
另外,如果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妊娠期高血壓、妊娠期糖尿病,或者其它合并胎兒異常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把胎心監測的時間早一些,也就是可以在28周或者30周以后做胎心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