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是指用胎心監護儀持續性的監測胎兒的心率,并且記錄在紙上。通過這種連續性的監測,來判斷胎兒在宮內的情況。胎心監護應該在什么時候做?正常情況下,胎心監護最早可以在28周左右做,因為28周以后胎兒的心率比較有規律,可以通過觀測心率判斷胎兒是否缺氧。
在28周之前,如果做胎心監測,由于胎心不規則,很多時候無法進行判斷,但是與普通孕婦來說沒有什么特殊情況,一般不需要在懷孕28周以后做胎心監護,可以考慮在懷孕35周以后再做。
但是對于一些高危孕婦,例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或者是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情況,應該早期就開始胎心監護,監測胎兒在宮內是否缺氧以及胎兒在宮內的耐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