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是指使用胎心監護儀,持續性的監測胎兒的心跳,然后在紙張上描記出來,通過胎兒心臟的變化趨勢,來判斷胎兒是否存在宮內缺氧的情況。
那么,胎心監護應該多少周能做,很多孕婦在產檢的時候,在十幾或者20幾周,就詢問是不是需要做胎心監護。
對于這個情況,首先來說,胎心監護正常情況,應該在懷孕28到30周以后做,在懷孕28周之前,做胎心監護意義不大。
因為28周之前,胎兒在宮內的節律性并不是很好,而且孕周比較小,成活率比較低,因此在28周之前一般不做胎心監護。
通過胎心監護的變化趨勢,可以判斷胎兒的加速是不是好以及是不是存在減速的情況,判斷胎兒宮內是不是正常,或著存在缺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