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外傷性癲癇的患者來說,外傷以后一周之內出現短暫的抽搐,多沒有重要的臨床意義,此后一般也不會再發作,不需要做特殊的治療。
早期和中期的癲癇患者,應該使用系統的抗癲癇藥物進行治療,一般根據發作類型選擇用藥,如果是大發作或者是局限性發作,抗癲癇藥的選用順序一般是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卡馬西平或丙戊酸鈉,小發作則應該選擇丙戊酸鈉等。
精神運動性發作一般首選卡馬西平,用藥的原則是使用最小的劑量,完全控制發作而又不產生副作用。因此劑量應該從小開始逐漸增加,直到完全控制,并且根據患者發作的時間,有計劃的用藥。
選擇藥物一旦有效,最好先是從單一用藥開始,并且應該做血藥濃度監測,維持血藥濃度直至不發作兩到三年的時間,再根據情況小心逐步的減藥,直到完全停藥以后,無發作就可以視為臨床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