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要介紹病人得病的經過,也就是說從什么時候發現他精神不正常的,在這之前有沒有一些個性的改變或是其他的反常的地方,得病以后的一些表現是什么,什么時候加重,最重的時候有什么表現,曾經在哪里就診過,當時診斷是什么,用了什么藥物,療效怎么樣,這一次發病是什么誘因,和醫生提供他飲食,睡眠或者是大小便的情況,以及有沒有一些消極沖動的言行,或者是亂跑自殺自傷等等一些情況,精神科病史非常重要。
除此以外還有提供一些患者幼年時期的發育情況,包括母孕期得過什么病,是不是足月順產,是第幾胎,患者的歌從小的幼年教育情況,生活環境,學習情況,戀愛婚姻生育史,有沒有不潔的性交史,或者是病前的一些個性愛好嗜好,或是家族當中有沒有此類疾病的一些相關的家屬等等。
這些資料一個充分的提取,能夠為患者確診,治療,或以后的康復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