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屬把病人送到醫院住院就以為盡到了責任,這樣的認識是不夠的,因為病人在醫院治療期間家屬有義務給病人情感上的支持和生活上幫助,為此家屬應與院方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家屬應向醫院如實的詳細的提供病史,如有詢問詳細答復,與疾病有重大關系的物品、資料、如日記寫作,書信等,必須要交醫院參閱作為診斷治療的參考。
2、病人住院期間需要精神上的安慰,因此家屬應按醫院規定時間去探視病人。
3、有些病人住在醫院里不安心,對治療不合作不愿意服藥,家屬應當勸慰他們并向他們解釋開導。
4、家屬應向病人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用品,零用錢,使病人感到家庭的溫暖。
5、到院方通知家屬病人試出院時看看能不能適應院外環境,家屬應與院方配合負責接出,按時送回,為了治好病人的精神障礙家屬和醫院應該步調一致密切合作,保持經常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