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的女性懷孕以后可能會出現腎炎,一旦出現腎炎,有人認為允許繼續懷孕的條件是血壓正常,腎功能正常,生活穩定,病理類型屬于輕微病變沒有明顯的小管間質病變和血管病變,如果具備上述條件,懷孕以后母親和胎兒的安全性,成功妊娠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應該強調的是即使具備上述條件,妊娠以后,腎炎仍然有可能會加重,故懷孕以后應該每隔兩周復診一次,尤其是32周以后每周復查一次,復查的內容包括尿常規血壓腎功能和胎兒發育情況,如有蛋白尿的出現和增加升高,應當臥床休息。
單純蛋白尿增加,不是終止妊娠的指針,發現有腎功能下降,首先要注意有無可疑因素比如是否有感染,對于嚴重的高血壓以及不可逆定性的腎功能下降才是終止妊娠的指證,所以說對于懷孕的女性來說,一旦出現腎功能異常,應該注意以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