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風濕關節炎已經確診都應早期使用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這類藥物比非載體抗炎藥發揮作用慢,臨床癥狀的明顯改善,大約需要一到六個月。有改善和延緩病情進展的作用。
藥物的選擇和應用方案要根據患者病情活動性、嚴重性和進展而定,根據病情可單獨使用也可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聯合應用。其中甲氨蝶呤應作為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首選藥物,并作為聯合治療的基本藥物。
如果對甲氨蝶呤無效或者是不能耐受的,可選用其他的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常用的藥物有硫磺吡啶、硫酸羥氯喹、環孢素等,應用這些藥物治療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藥物的不良反應,注意定期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