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治療是糖尿病腎病的基礎治療之一,目的是控制體重在正常范圍內,配合藥物治療或者理想的代謝基礎,進一步保腎功能。
飲食治療一定要注意個體化的原則,膳食總熱量的20%到30%應來自脂肪,如患者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大于等于2.6毫摩爾每升時,飽和脂肪酸的攝入量少于總熱量的10%,食物中的膽固醇含量應小于三百毫克每天,如果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的水平大于等于2.6毫摩爾每升,食物中的膽固醇應減少至小于兩百毫克每天。
碳水化合物所提供的熱量應占總質量的55%到65%,應鼓勵患者多攝入復合碳水化合物及富含可溶性食物纖維素的碳水化合物和富含纖維素的蔬菜,對碳水化合物總量的控制比控制食物種類更重要。在碳水化合物總熱量的控制前提下,沒有必要嚴格限制蔗糖的攝入。
蛋白質不應超過需要量及不多于總質量的15%,有微量白蛋白尿的患者,蛋白的攝入應控制在0.8到1.0克每公斤體重。有蛋白尿和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蛋白質的攝入應限制在低于0.6克每公斤體重,限制飲酒,特別是肥胖、高血壓和高甘油三酯的病人,乙醇可誘發應用促胰島素分泌劑和胰島素治療的患者出現低血糖,為防止遺傳引起的低血糖,飲酒的同時應攝入適量的碳水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