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表現:表現為含有大量肉瘤樣基質,部分標本看不到腫瘤骨樣組織,只有膠原條索包以及腫瘤細胞,腫瘤生長不太旺盛的區域只有細胞的間質,有的腫瘤主要是新生的軟骨和不典型的菱形細胞。
病理分型分為四型:
(1)主要是骨樣組織。
(2)骨樣組織和骨組織并存。
(3)沒有骨樣組織和骨組織,只有膠原纖維。
(4)很少見,其主要成分是為軟骨型細胞和形態不一、分化不良的腫瘤細胞。
病理學分類:2002年who根據腫瘤發生的部位、生長特性、分化程度以及預后情況,對骨肉瘤進行重新分類。
(1)普通型包括成軟骨細胞型、成纖維細胞型 成骨細胞型。
(2)毛細血管擴張型。
(3)小細胞型。
(4)低度惡性中央型。
(5)繼發性骨肉瘤。
(6)骨旁型。
(7)骨膜型。
(8)高度惡性表面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