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鎮靜催眠藥患者出現的精神障礙主要是表現欣快及譫妄狀態。但出現最多的癥狀還是在停用此類藥物時所出現的戒斷癥狀,如不眠、焦慮、激越、易怒,并可出現植物神經功能的障礙及癲癇大發作現在有資料表明使用鎮靜催眠藥的人越來越多,由于一些醫生不恰當的處方所致治療劑量的鎮靜催眠藥越來越多,這些醫生不恰當的做法是:
一、讓病人服用時間過長。一般認為服用時間宜在7天左右,最長也不應超過1個月。
二、服用品種單一。為了避免產生依賴,應當幾類藥物輪換使用,不應長期使用一種藥物。
三、停藥過快。停藥時間應5~10天,每天遞減10%緩慢停藥可大大減少精神癥狀的出現。
我們曾在臨床上發現,有33%服用鎮靜催眠藥患者,可以出現不同程度的精神癥狀。美國曾有一統計資料,8%的人在一生中服用過鎮靜催眠藥,而在專家們調查該情況時有1%正在服用鎮靜催眠藥,由此看來,醫生對鎮靜催眠藥適應癥的選擇放松,現已經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已形成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