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股骨頭血性壞死的治療目的是創造一個能夠消除影響骨骺發育的不利因素,防止和減輕骨頭繼發畸形及髖關節骨性關節炎,使壞死骨頭順利地完成其自限性過程。
在設計治療方案時重要的原則是盡快獲得和維持髖關節的活動功能,以恢復外展和內旋功能更為重要,臥床休息和牽引三至四周對恢復關節的活動是有益的,只有恢復關節正常范圍的活動后,可考慮進行進一步治療,因為本病的病因尚不清楚,所以迄今臨床上所采用的各種治療方法都不是病因治療。
雖然治療方法頗多,但歸納起來主要是圍繞以下三個方面所設計的:一避免負重,恢復髖關節的正常活動,防止股骨頭塌陷。
二將股骨頭完全包容在髖臼內,使髖臼股骨頭而在同心圓的狀態下塑形即生物型塑形,防止和減輕股骨頭的繼發畸形。
三增加壞死股骨頭的血運,縮短病程和促進壞死股骨頭的血管再生。
治療方法包括非手術治療和手術治療,非手術治療包括避免患肢負重,各種矯形支具和傳統的石膏固定,對改善髖關節運動功能和增加股骨頭的包容均有療效,對于無法耐受非手術治療去行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