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產期即孕婦的預期分娩日期。預產期分娩期等于最后一次月經第一天的日期,加上7是預期分娩期的日期,最后一次月經第一天的月份加上9或減去3是預期分娩期的月份。
最后一次月經第一天的月份加9或減3,日期加7。例如,最后一次月經是1月1日,加上9個月是10月1日,加上1周的日期是10月8日。10月8日是預計分娩日期,但實際分娩可能發生在預計分娩日期前后兩周內。
孕周的計算從最后一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每七天為一周,以此類推。例如,如果最后一次月經是3月1日,3月1日至7日是第一周,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懷孕的第四十周,也就是預期的分娩日期。
由于女性身體情況的不同,卵巢排卵的時間并不完全固定,而且排卵后同房懷孕的時間也不完全一致,所以預期的分娩期只是一個大致的時間。具體分娩時間可在預期分娩期前1-2周內,或在預期后1-2周內。只要分娩時間在懷孕37-42周之間,屬于足月分娩。建議當在孕產期出現其他不適癥狀,應及時前往醫院檢查,并在醫師指導下進行相應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