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低下包括發育遲緩,但是兩者并不是對等的關系,所以兩者的定義不同、臨床表現不同、致病原因不同。
第一,定義不同。發育遲緩是指正常發育過程出現速度放慢或者是順序異常的表現。智力低下又稱智力障礙,是指大腦受到器質性的損害,或者是發育不完全而造成的。
第二,臨床表現不同。發育遲緩表現為體格、運動、語言及智力發育落后。智力低下表現為腦部不能正常發育或者是智力活動停滯在比較低的階段。
第三,致病原因不同。發育遲緩與染色體異常、代謝性疾病和骨骼疾病等有關。智力低下一般是由于大腦受到損害,或由于大腦發育不完全導致,致使認識活動的持續障礙,以及心理活動障礙,多數是由于內分泌異常,顱腦畸形,頭部受傷,中毒感染或遺傳變異造成的。
無論是發育遲緩還是智力低下,都需要積極的進行康復治療,努力配合醫生做好孩子的護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