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顫動治療強調長期綜合管理,即在治療原發疾病和誘發因素基礎上,積極預防血栓,轉復并維持竇性心律及控制心室率,這是房顫治療的基本原則。
對于抗凝治療,當非瓣膜型患者使用評分進行血栓栓塞的危險分層當評分大于等于2分者需要抗凝治療,而轉復并維持竇性心律,一般包括藥物復律,電復律和導管消融治療。
藥物復律其中以普羅帕酮,胺碘酮較為常用。而電復律,適用于血流動力學不穩定和藥物治療無效時,臨床中我們最常用為控制心室率。部分患者僅選擇控制心室率加抗凝治療,預后與復律后維持竇性心律者并無顯著差異且更簡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