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分類:Ⅰ型呼吸衰竭,缺氧無二氧化碳潴留或伴二氧化碳降低;Ⅱ型呼吸衰竭,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
造成呼吸衰竭原因:
1.呼吸道病變:支氣管炎癥、支氣管痙攣、異物等阻塞氣道。
2.肺組織病變:肺炎、重度肺結核、肺氣腫、彌散性肺纖維化、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等。
3.肺血管疾病:肺血管栓塞、肺梗死等。
4.胸廓病變:如胸廓外傷、手術創傷、氣胸和胸腔積液等。
5.神經中樞及其傳導系統呼吸肌疾患:腦血管病變、腦炎、腦外傷、藥物中毒等直接或間接抑制呼吸中樞;脊髓灰質炎以及多發性神經炎所致的肌肉神經接頭阻滯影響傳導功能;重癥肌無力等損害呼吸動力引起通氣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