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首發患者的治療非常重要,直接關系到患者的預后和康復,在急性期應該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全程治療,選擇合適的藥物,家屬應該引起重視,努力讓患者配合治療,那么復發的患者在詳細了解既往用藥史的基礎之上,繼續原來的用藥增加劑量或者換藥或者合并用藥。
對于首發患者一般建議維持期治療在1-2年以上;復發的患者維持期治療一般不少于2-5年;對于一些特殊的患者,比如有嚴重的自殺企圖,暴力行為和攻擊行為病史的一些患者維持期治療應當適當延長,精神分裂癥在初次發病緩解后可有不同的一些病程變化,大約15%的患者可獲臨床痊愈和良好的預后,因此鼓勵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