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診斷常用的檢查方法是血常規檢查,肝功能檢查,血清甲胎蛋白測定,血液酶學及其他腫瘤標志物檢查,B超,CT,磁共振,選擇性腹腔動脈、肝動脈造影檢查,肝穿刺行針吸細胞學檢查。診斷依據為:
一,甲胎蛋白測定對診斷本病有相對的特異性,放射免疫法測定持續血清afp大于等于400ug/L,并能排除妊娠活動性肝病等即可考慮肝癌的診斷。
二,超聲檢查可顯示腫瘤的大小形態,所在部位,以及肝靜脈和門靜脈內有無癌栓。其診斷符合率可達90%。
三,CT檢查具有較高的分辨率。對肝癌的診斷符合率可達90%以上,可檢出直徑1.0cm左右的微小癌灶。
四,肝穿刺行針吸細胞學檢查,在B超引導下行細針穿刺有助于提高陽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