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臨床癥狀表現不一,有時還可以表現為不典型的臨床表現,通常典型的哮喘發作是以反復發作性的喘息、氣短、胸悶或咳嗽,多于接觸變應原、冷空氣、刺激性的粉塵,油煙、過敏性的物質以及呼吸道感染等因素而誘發,上述的癥狀和體征可經過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當然,如果哮喘呈現重度發作時,患者臨床表現可以呈現端坐呼吸、說話可以呈現單字和不能講話,有時還可以表現為焦慮、煩躁等表現。
哮喘在穩定期的時候其體征并不明顯,在哮喘急性發作時多可以在兩肺聞及散在的或彌漫性的以呼吸相為主的哮鳴音,部分哮喘重度發作的患者還可以出現三凹征或胸腹矛盾性的運動,有時還可以伴有大汗淋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