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的診斷一旦確定,應及時應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發作,但是對首次發作、發作有誘因因素,或發作稀少者,可酌情考慮。對癲癇發作及癲癇綜合征進行正確的分類是合理選藥的基礎,此外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性別、伴隨疾病以及抗癲癇藥物潛在的副作用,可能對患者未來生活質量的影響等因素。
抗癲癇藥物治療應盡可能采用單藥治療,直到達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單藥治療失敗后可聯合用藥,盡量將作用機制不同、很少或沒有藥物間相互作用的藥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藥應當以臨床效果最好,患者經濟負擔最輕為目標。在抗癲癇藥物治療過程中,并不常規監測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抗癲癇治療需持續用藥,不應輕易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