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Ⅱ期以上的乳腺惡性腫瘤患者,都要考慮進行全身靜脈化療,以及部分患者考慮口服化療藥物。
首先,患者在外科手術治療之后,需要考慮進行4-6個療程左右的全身靜脈化療。化療使用的藥物多以氟尿嘧啶、奧沙利鉑以及紫杉醇等藥物為主。
另外,患者還可以考慮經過基因檢測以及免疫組化的結果提示之后,考慮適量的使用一些單抗的靶向藥物進行積極的抗腫瘤治療,如曲妥珠單抗以及帕妥珠單抗。對于部分患者,如果在手術之后出現腫瘤的復發,推薦患者使用單抗的靶向藥物進行治療。
患者在治療的過程當中,必要的情況下,需要配合內分泌治療進行,這樣對于患者腫瘤的治療來說效果更好。對于部分晚期的乳腺惡性腫瘤患者,還需要適當的服用一些鎮痛的藥物進行對癥治療。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