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乳腺惡性腫瘤患者的化療來說,包括全身靜脈化療以及口服化療藥物。
首先對于部分患者來說如果是進行外科手術治療之后,對于Ⅱ期以上的乳腺惡性腫瘤患者,均需要考慮進行4-6個療程左右的全身靜脈化療,一般可以考慮通過PICC導管進行化療藥物的靜脈輸注。
另外對于部分患者來說,在化療的過程當中還要注意及時的復查血常規以及肝腎功能。如果出現白細胞的下降,肝功能的損害,及時的予以升白治療以及保肝治療。
另外對于部分患者如果進行口服化療藥物的服用,首先患者需要考慮做一下基因檢測,根據基因檢測的結果篩選出敏感的化療藥物進行口服,如部分患者可以考慮適量的服用一些希羅達以及替吉奧等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