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出現了內腳踝骨折的情況,想要走路一般需要六周左右的時間。所以在病人出現內腳踝骨折以后如果說骨折斷端對位對線比較好,也沒有引發三角韌帶明顯的損傷破壞情況,可以通過支具或者是石膏固定踝關節部位六周的時間,以促進內腳踝骨折恢復,六周以后就可以撤除固定逐漸的下地輕負重活動。
而如果說內腳踝骨折以后骨折斷端有明顯的移位,或者是引發了三角韌帶明顯的損傷情況,就會影響踝關節部位的穩定性,就需要行手術治療,一般術后六周就可以拄拐下地輕負重走路活動,并逐漸增加負重量和負重時間,以恢復下肢正常的屈伸受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