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一般來說,經過積極的,及時的,有效的治療,同時足療程的用藥是不容易出現復發的,但是因為病人本身抵抗力下降,或者用藥不規律,或者出現耐藥結核感染的可能,就可能造成復發。復發時的臨床表現跟初發的病例不會有很明顯的區別,也可以表現為反復的咳嗽,咳痰,發熱,盜汗,消瘦等等,部分病例可能出現咯血等等。
一般來說,要積極的接受治療,如果有嚴重的咳嗽,它的治療主要包括幾方面:第一,積極的進行抗結核的治療,建議使用抗結核藥物之前進行痰液的結核分枝干菌培養,如果培養到了細菌,建議進行藥物敏感試驗,要評估是否有耐藥結核的可能性,如果沒有耐藥結核,還是可以考慮使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比嗪酰胺進行治療,但是要適當的延長療程,如果存在耐藥結核,根據具體的情況,根據藥物敏感試驗來選擇合適的用藥。第二,咳嗽的治療,一般來說包括使用擴張支氣管的藥物,以及鎮咳的藥物,如果咳嗽非常明顯,可以考慮使用可待因或者復方福爾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