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乳腺惡性腫瘤的患者來說,一般在臨床上分為四期,分別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
對于Ⅰ期的患者來說,多考慮是腫瘤的早期表現,一般表現為患者腫瘤局限于乳腺之內,而且其直徑一般小于2個cm,腫瘤和皮膚之間沒有明顯的黏連,另外沒有腋窩淋巴結的轉移。
Ⅱ期患者多表現為腫瘤直徑介于2-5個cm之間,可有局部皮膚的黏連,但是腫瘤的活動度良好,腋窩處可有淋巴結的腫大。
Ⅲ期一般多考慮患者乳腺部位的腫瘤大于5個cm,而且患者腫瘤與皮膚之間有黏連,并且有可能和胸大肌以及患者的皮膚具有癌性的黏連,另外伴有患者同側的腋窩淋巴結腫大,并且可有多個淋巴結的腫大融合。
對于Ⅳ期的乳腺惡性腫瘤患者來說,多考慮已經處于腫瘤的晚期,這種情況下會有腫瘤廣泛浸潤乳腺組織,另外會伴有患者胸壁的固定,以及出現雙側腋窩淋巴結的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