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一旦確診后需要進行系統性的治療,總的治療原則為早期、適量、聯合、全程、規律的用藥,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霉素等等。
喹諾酮類藥物和氨基糖苷類藥物對結核也有一定的輔助治療作用,要根據結核的類型,既往是否使用過抗結核藥物等多種原因,采取不同的抗結核治療方案。
而且在抗結核治療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監測藥物的副反應,如果患者出現的副反應要做出針對性的治療,例如患者出現轉氨酶升高時需要加入保肝的藥物,當患者出現膽紅素的升高時需要停用肝功能損害的藥物,當患者出現了視神腎功能損害時需要停用相關的結核藥物。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