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使用四聯抗結核治療,前兩個月使用四聯的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進行強化治療,后四個月單用異煙肼、利福平維持治療,所以總治療周期是六個月。
治療是對比較輕癥的肺結核或者非常典型的肺結核,癥狀不是特別重,傳染性不是特別強的結核,患者通過六個月的短程療法可以治愈。但是對于更多的患者,發現的時間如果比較晚,排菌又比較明顯,肺上病灶又比較多、比較重時,可能六個月的短程療法就不太適用,更多的需要進行一年或一年半長期治療,用的藥物基本上也是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藥物。
但是如果治療過程中發現病灶沒有縮小或者病灶有增大時,需要考慮是不是有耐藥的情況,假如出現耐藥,就不能單純進行藥物治療了,可能就需要進行穿刺活檢,明確是否有耐藥。如果病灶比較局限,甚至還可以考慮手術切除,將病灶切除之后再進行藥物治療,能明顯縮短藥物治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