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下列標準之一或兩者或以上建議住院治療。
第一,年齡大于65歲。
第二,存在基礎疾病和相關因素之一,例如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腎功能不全,惡性實體腫瘤和血液病,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吸入性肺炎,近一年之內有住院的病史,再就是精神狀態異常,脾切除術后、器官移植術后長期應用免疫抑制劑。
第三,存在以下異常體征之一,呼吸頻率大于三十次每分,脈搏大于百二十四每分,動脈高壓小于90毫米汞柱,體溫大于40℃和小于35℃,意識障礙,存在肺外感染病灶。
第四,存在以下實驗室影像異常之一,白細胞計數增高或異常降低,氧分壓小于60毫米汞柱,血肌酐大106或者是尿素氮大于7.1,血紅蛋白小于九十克每升或者是血細胞比容小于30%。
第五,血漿白蛋白小于25克每升。
第六,有敗血癥或DIC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