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肺結核一般治療的時間還是比較久的。一般患者可以通過化學的藥物治療六個月甚至九個月以上,治療期一般是六個月,強化期兩個月。強化期主要應用一些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這些藥物來聯合治療,能夠盡量達到對人體的肝腎副作用降到最低。同時鞏固期應該用異煙肼、利福平,經過規律的治療,合理的用藥,使病毒這種桿菌降低到最低。
對于肺結核的患者一般可能需要用藥一年以上,因為對有些藥物時間久,可能產生一定耐藥性。此時要不斷的更換藥物或者是采取不同的藥物的搭配方法,同時還要盡量做到對人體的危害降到最低,還要相應的注射一些保肝護肝的藥物。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使用情況請按藥品說明或到正規醫院按醫囑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