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肌痛綜合征的診斷標準,主要是依靠臨床診斷,因為本病是一個綜合癥,并沒有特意化驗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標準。主要根據典型臨床特征以及典型的壓痛點來進行確診。通常其分診斷標準,依靠1990年美國風濕病學會制定的分類標準,同時要滿足下述兩個條件者即可診斷為纖維肌痛綜合征:
一,持續三個月以上的全身性疼痛身體的左右側,腰的上下部及中軸骨骼,包括頸椎或前胸或胸椎或者下背部等部位同時疼痛才認為是全身性疼痛。
二,用拇指按壓18個壓痛點中,至少有11個疼痛,這樣就可以診斷本病,所以一定要在專業醫師的診斷下才能夠確診,當然也要除外合并其他疾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