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有腎損害的多發性骨髓瘤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是既往已經有腎功能損害,后來出現了多發性骨髓瘤,這種情況在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過程中需要選擇對腎功能損害較小的藥物,首選是硼替佐米聯合地塞米松,同時繼續與腎臟功能的治療。
另外一種是由于多發性骨髓瘤繼發了腎功能損害,是由于多發性骨髓瘤大量輕鏈的沉淀在腎小管內導致的腎功能損害,這種情況下的骨髓瘤伴有腎功能損害,通過原發病的治療。大多腎臟功能可以得到恢復。對于初診時合并嚴重的腎功能損害患者,有時需要聯合進行血液透析治療,在腎功能好轉時再進行聯合化療。一般來說,多發性骨髓瘤伴有腎損害的患者預后相對要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