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的治療主要根據病人的病因,如果病因屬于原發性,要進一步根據病理類型。如果是微小病變、系膜增生、系膜毛細血管,可以單用激素治療,觀察8到12周,效果不好,可以聯合環磷酰胺、環孢素或他克莫司;如果是膜性腎病,有應用激素或者是免疫抑制劑的指征,需要二者同時應用,單用激素沒有效果;如果是局灶節段性腎小球硬化,需要足量應用激素,至3到4個月,甚至是4到6個月。
對于繼發性腎病綜合征要看病因,如果是乙肝相關性腎炎,要看病人是否有抗病毒的指征,病人的轉氨酶成倍增高,病毒復制超過十的五次方,建議加用抗病毒的藥物。如果是狼瘡、紫癜,治療和普通腎病綜合征是一樣的,可以先用激素,效果不好加用環磷酰胺、環孢素、他克莫司。所以腎病綜合征的病因不同,病理類型不同,治療原則也不會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