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一般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遺傳性的比較少。
腎病綜合征的治療,原發性要根據病理類型。病理類型如果是膜性腎病,蛋白尿程度小于6克,沒有腎功能異常,可以觀察3到6個月,效果不好再加用激素聯合環磷酰胺或者是環孢素、他克莫司;如果是FSGS,激素可以應用4到6個月,效果不好再加用環磷酰胺、環孢素或他克莫司;其他病理類型,足量激素觀察8到12周,效果不好再加用環磷酰胺或者是環孢素、他克莫司。
繼發性要看病人的病因,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是狼瘡,也是激素聯合環磷酰;如果是紫癜,一般也是首選激素,效果不好,在聯合環磷酰胺;如果是乙肝,要根據是否有抗病毒的指征,一般不首選激素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