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的嚴重性決定于三個主要因素,局部炎癥程度,肺部炎癥的擴散和全身炎癥反應程度。
重度肺炎目前還沒有普遍認同的診斷標準,如果肺炎需要通氣支持(急性呼吸衰竭,氣體交換嚴重障礙伴有高碳酸血癥和持續低氧血癥者),循環支持和需要加強監護和治療的,可認為是重癥肺炎。
目前國家制定了很多重癥肺炎的標準,但均注重肺部病變的范圍,器官灌注和氧合狀態,目前重癥肺炎的指南標準如下:①需要有創機械通氣,②感染性休克,③需要血管收縮劑治療,次要標準是①呼吸頻率大于等于三十次每分,②氧和指數小于等于250,③多肺葉浸潤,④意識障礙,⑤氮至質血癥⑥白細胞減少⑦血小板減少⑧低體溫⑨低血壓。符合以上一項主要標準和三項次要標準者,即可診斷重癥肺炎。要考慮收入重癥監護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