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如下。
一,一般支持治療,對于高度已診或確診為急性肺血栓栓塞的患者應嚴密監測呼吸,心率,血壓,心電圖及血氣的變化,并給與積極的呼吸與循環支持。
二、對于高危的肺栓塞如合并的低氧血癥,應使用經鼻導管或面罩吸氧。但合并呼吸衰竭時可采用經鼻面罩無創機械通氣或經氣管插管進行機械通氣,當進行機械通氣時應注意避免其對血流動力學的不利影響,機械通氣造成的胸腔內正壓可以減少靜脈回心血量,采用式的低潮氣量使吸氣末平抬壓;對于合并休克或低血壓的一些急性肺栓塞的患者,必須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并與支持治療。
三、血管活性藥物應用對于維持有效的血流動力學至關重要,對有些焦慮和有驚恐癥狀的患者應采取給予安慰,可以適當的用鎮靜劑,胸痛者可以用止痛劑;對于發熱咳嗽的癥狀,應給予對癥治療應盡量降低耗氧量;對于合并有高血壓的患者應盡快控制血壓,另外注意保持大便通暢避免用力以防止血栓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