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力衰竭一旦確診之后處理原則是,應該按照規范治療,初始治療為經面罩和鼻導管吸氧,嗎啡,強心劑等。經靜脈給予時患者取坐位或半臥位,兩腿下垂,減少下肢靜脈回流。病情仍不緩解者,應根據收縮壓和肺瘀血狀況選擇應用血管活性藥物,如正性肌力藥,血管擴張藥和血管收縮藥等。
病情嚴重,血壓持續降低小于90毫米汞柱甚至心源性休克者,應檢測血流動力學,并采用主動脈內球囊反搏機械通氣支持,血液凈化形式機械輔助裝置,以及外科手術等各種非藥物治療的方法。動態監測有助于指導急性心衰的治療,治療后其水平仍居高不下者應加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