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護理診斷:
第一,疼痛,與軟骨變性、骨質改變有關。
第二,生活自理能力下降,與關節疼痛、僵硬及關節肌肉功能障礙有關。
第三,軀體移動障礙,與關節疼痛、僵硬及關節肌肉功能障礙等有關。
第四,有廢用綜合征的危險,與關節炎反復發作、疼痛和關節骨質破壞有關。
第五,預感性悲哀,與疾病久治不愈,關節可能致殘影響生活質量有關。
護理目標:
第一,患者主訴不適感減輕或消失。
第二,患者能生活能自理或部分自理。
第三,患者軀體功能得到改善和維持。
第四,身體系統未出現衰退。
第五,患者情緒穩定,配合治療及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