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斷綜合征的診斷包括癥狀標準、嚴重標準、病程標準和排除標準。
癥狀標準就是有使用某一種精神活性物質的依賴史,并且因為停用或者是少用這些物質出現意識障礙、注意力不集中、幻覺、錯覺、內感性不適、記憶減退、判斷力減退、妄想、情緒的改變、精神運動性的興奮抑制或者是睡眠障礙和人格障礙等等。
如果說停用或者是減少這個物質,并且出現一些軀體癥狀,比如寒戰、高熱、出汗、心動過速或者是過緩、震顫、流眼淚、打哈欠、瞳孔擴大或者是縮小、全身疼痛、惡心、嘔吐、厭食、腹痛、腹瀉、震顫、抽搐等等。
它的嚴重標準就是癥狀和嚴重程度,和所使用的這種物質的種類、劑量密切相關,再次使用可以緩解癥狀。
它的病程標準就是說起病和病程在時間上,都和停用或者是減少精神活性物質密切相關。
所以如果說符合這些癥狀,我們可以基本判定而是戒斷綜合征,并且應該立即前往醫院進行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