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癌癥疼痛,一般應首先明確診斷,然后再采用相應的方法對癥治療。癌痛藥物治療的主要原則有:
一、口服給藥,應選擇口服給藥途徑,盡可能避免創傷性給藥途徑,這樣便于病人長期用藥,尤其是對于強阿片類藥物,比如嗎啡等。適當口服用藥極少產生精神依賴性或身體依賴性,這是因為癌癥病人所要求的是鎮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同時口服嗎啡不符合吸毒者的需求和效果。
二、按時給藥,止痛藥應當有規律的按時給藥,三到六小時給藥一次,而不是按需給藥,只在疼痛時給藥。
三、按階梯給藥,輕度疼痛使用非阿片類止痛藥,比如阿司匹林等。中度疼痛使用弱阿片類,比如曲馬多等,重度疼痛用強阿片類,比如嗎啡等。用藥應當個體化,注意具體病人的實際療效,止痛藥劑量應當根據病人的需要由小到大,直至病人疼痛消失為止,而不應對藥量限制過嚴,導致用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