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是不是有精神病要考慮那幾點內容。
一個就是,是不是具有某種精神病的典型癥狀。對這種癥狀,病人常常不能控制。
第二就是,癥狀的的出現和現實情況不符,比如說是沒有任何客觀刺激因素存在,可能會出現知情方面的一些病態反應。
第三就是,出現精神癥狀影響了病人的社會功能,也就是影響了他的生活學習工作。
第四那就是,精神癥狀持續一定的時間,除此以外還有一些詳細可靠的病史和全面系統的檢查,掌握足夠的資料來進行科學的分析綜合,才能得出診斷。
同時,我們在做出診斷的時候,也要做好疾病的鑒別診斷。這對于疾病的確診和以后的治療,至關重要。針對疾病確診以后藥物治療這個方面,要根據不同的一些特征或者是家庭,有沒有家族史,家族史當中成員當中對藥物的反應,過去有沒有服藥時,過去服藥以后的治療效果等等。做一些相應藥物的調整對于診斷治療相當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