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精神分裂癥、抑郁癥、躁狂癥、雙相情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腦器質性改變導致的精神疾病;輕型的精神疾病主要是癥狀比較輕,包含有各種神經癥:如焦慮癥、恐懼癥、疑病癥、軀體形式障礙、分離轉換障礙、應激相關障礙,但是工作學習能夠維持,有一定的求治欲望,可能會有心理社會因素起作用,癥狀持續的時間比較長。
而重性的精神疾病常常是發作性的癥狀,發作時表現有不協調的精神運動興奮,協調性的興奮,精神運動性抑制,可以伴有幻覺,妄想,情緒低落,情緒高漲,情緒的不穩定,有攻擊性的行為,自我傷害行為,這些癥狀嚴重地影響患者的各種社會功能,對社會有嚴重的影響,嚴重的的精神疾病患者往往沒有自知力,不會主動地求治,需要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