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情監護。專人護理,嚴密監測病情的變化,持續心電監護。每隔十到二十分鐘監測一次血壓、脈搏、呼吸,注意心電圖、神志的變化,檢測動脈血氣分析的結果、肺功能檢查的指標。同時還應嚴密觀察患者有無自發性氣胸,肺不張,脫水,酸堿失衡,電解質紊亂,呼吸衰竭,腦病的并發癥,發現異常時應配合治療,認真填寫特別護理記錄單。
二、用藥護理,應先快后慢,先鹽后糖,見尿補鉀,維持酸堿和水電解質的平衡,每日補液量在兩千到三千毫升。
三、心理護理,若病人極度緊張,煩躁不安,不能休息,不能用抑制呼吸的鎮定劑,要守候與病人的床旁,通過暗示誘導等方法,使病人的身心松弛,情緒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