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靠精神病藥物停用多久復發的問題,目前還沒有一個定論,臨床上認為有的患者經過一次全程規律足量足療程的治療以后,終身可能不復發,有的患者可能在三到四年的時候才復發,也有的患者在半年左右的時候復發,有的患者只要一停藥很快就會復發。
所以臨床當中我們在應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精神疾病的時候,一般的情況下對于第一次首發的患者,我們一般用藥在不少于十二個月的治療,而且要根據患者的癥狀表現和治療效果評估,可以采用一個逐步停藥的方法來看看可不可以能不能會復發。如果是患者第二次出現了復發,我們在治療的過程中服藥時間一般建議是維持兩到五年的時間,對于復發三次以上的患者,我們在治療的時候應該是長久的服用不建議停藥,以一個最低有效劑量維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