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用藥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堅持長期服藥,不可擅自停藥或者減藥,一般來說高血壓,如果達到了二級和三級的水平就應該長期口服降壓藥,不能因為血壓被降低以后,停用或者減藥。
二,在血壓穩定的基礎上應該保持降壓藥的最小劑量,使用降壓藥應該從最小劑量開始,服用一段時間降壓效果不理想則可以考慮加大劑量。
三,堅持聯合用藥。聯合用藥的目的是根據高血壓病情的復雜性的需要,降壓效果以及它的并發癥來考慮的,是將兩種或者多種降壓藥物進行聯合治療。
四,切忌同類藥物的聯合應用。
五,在藥物治療的同時還應該堅持非藥物治療。研究證實,相當一部分輕度的高血壓,通過非藥物治療可以將血壓降到正常的水平,甚至少數患者可以停用藥物,對于中重度高血壓患者在藥物治療的同時堅持非藥物治療,可以提高降壓藥的效果又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降壓藥的使用。